高元裕(774年-850年),本名高允中,字景圭,渤海郡蓨县(今河北省景县)人。唐朝大臣,太原少尹高集之子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,接着往下看吧。
进士及第,授秘书郎,迁监察御史。唐文宗时期,历任侍御史、尚书左司郎中、司勋员外郎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,出任阆州刺史;甘露之变后,出任谏议大夫。开成年间,授翰林侍读学士,兼太子宾客,迁御史中丞,性格耿直,不惧权贵;唐宣宗即位,授刑部尚书,出任山南东道节度使,册封渤海县男。为官清廉,生活俭约,精通儒术。入为吏部尚书,负责人才选拔。大中四年,去世,时年七十七,获赠右仆射。其子高璩,唐懿宗年间曾任宰相。
进士中第。大和初,为侍御史,奏改高元裕。累迁左司郎中。李宗闵作相,用为谏议大夫,寻改中书舍人。九年,宗闵得罪南迁,元裕出城饯送,为李训所怒,出为阆州刺史。时郑注入翰林,元裕草注制辞,言注以医药奉召亲,注怒。会送宗闵,乃贬之。训、注既诛,复征为谏议大夫。
开成三年,充翰林侍讲学士。文宗宠庄恪太子,欲正人为师友。乃兼太子宾客。四年,改御史中丞,风望峻整。上言曰:“御史府纪纲之地,官属选用,宜得实才。其不称者,臣请出之。”监察御史杜宣猷、柳坏、崔郢、侍御史魏中庸、高弘简,并以不称,出为府县之职。寻而蓝田县人贺兰,进与里内五十余人相聚念佛,神策镇将皆捕之,以为谋逆,当大辟。元裕疑其冤,上疏请出贺兰进等付台覆问,然后行刑,从之。
会昌中,为京兆尹。大中初,为刑部尚书。二年,检校吏部尚书、襄州刺史,加银青光禄大夫、渤海郡公、山南东道节度使。入为吏部尚书,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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