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献忠,字秉忠,号敬轩,陕西定边县人,明末农民军领袖,大西唯一皇帝,感兴趣的读者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张献忠之所以没有成功,因为他做的那些事情非常残忍,可以说,杀人如麻,导致失去了民心,最终走向覆亡。
那么,张献忠都做了哪些残忍的事情呢?
第一件事,杀妇女。
崇祯十六年(1643年)春,张献忠部接连攻下了广济、蕲州、蕲水,进入黄州,当地的人民纷纷逃走,于是,张献忠便驱逐妇女去铲除城墙,等妇女们干完活了,张献忠把那些妇女杀死,把尸体填进壕沟。
这件事,张献忠做的非常残忍,妇女们无缚鸡之力,她们能有什么错?为什么要杀掉这些妇女呢?简直太狠毒了。
这件事,在史书中有明确记载。
《明史 张献忠传》记载:十六年春,连陷广济、蕲州、蕲水。入黄州,黄民尽逃,乃驱妇女铲城,寻杀之以填堑。
除此之外,张献忠还做了一件事非常残忍的事情,杀小孩。
当时,麻城有个叫汤志的人,他本来是大姓的家奴,这个人杀死了六十个书生,然后投降了,张献忠改麻城为州,然后,张献忠又西进,攻陷了汉阳,接着,从鸭蛋洲渡过去,攻陷了武昌,抓住了楚王朱华奎,把他装在笼子里,沉入江中,张献忠杀尽楚王宗室。
然而,残忍的是,张献忠下令,将男子二十岁以下的,十五岁以上的录为兵,其余的,全部杀死。
《明史
张献忠传》记载:麻城人汤志者,大姓奴也,杀诸生六十人,以城降贼。献中改麻城为州。又西陷汉阳,全军从鸭蛋洲渡,陷武昌,执楚王华奎,笼而沈诸江,尽杀楚宗室。录男子二十以下、十五以上为兵,余皆杀之。
也就是说,只要是二十岁以上,十五岁以下,不分老幼,全部杀死。十五岁以下都是小孩子,这也杀,可见张献忠的残忍。小孩子有什么错?杀小孩子还是人吗?
张献忠杀了那么多人,导致了什么后果呢?
从鹦鹉洲至道士洑,浮起的尸体,布满江面,一个月后,人油厚达一寸以上,连鱼鳖都不能吃。
《明史 张献忠传》记载:由鹦鹉洲至道士洑,浮胔蔽江,逾月人脂厚累寸,鱼鳖不可食。
张献忠杀人太多,尸体都把江面覆盖了,这是什么概念?可见杀人如麻。不仅杀人多,而且,还杀妇女和小孩,这样没有人性的人,能成功吗?能不灭亡吗?
顺治三年(1646年),张献忠兵败,在凤凰坡中箭,掉落马下,他爬到柴堆下躲起来,被清军抓住斩杀。
《明史 张献忠传》记载:献忠晓行,猝遇我兵于凤凰坡,中矢坠马,蒲伏积薪下。于是我兵擒献忠出,斩之。
本来,作为农民起义军的领袖,站出来推翻腐朽的明朝,是英雄,但杀人如麻,连妇女和小孩子都不放过,就非常残忍了,最后败亡也是咎由自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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