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沆(995-1060年),字冲之,号庐山,吉州永新人,北宋时期宰相,刘素之子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,接着往下看吧。
天圣八年(1030年),考中进士,授大理评事,通判舒州。累迁太常博士。奉命出使契丹,坐事出知潭州,镇压瑶民起义,累迁工部侍郎。宣祐三年(1051年),担任参知政事,支持张贵妃追封皇后。至和元年(1054年),拜同平章事、集贤殿大学士,成为宰相,大力推行革新,以“长于吏事”著称。出任工部尚书、应天知府,迁刑部尚书、陈州知州。嘉祐五年(1060年),去世,时年六十六,追赠左仆射兼侍中,谥号文安。
人物生平
皇祐三年(1051年)三月,刘沆由尚书工部侍郎升任参知政事(副宰相)。以前政事多由宰相决断,副相不过备位而已。刘沆任职后,积极参与国事决策,重大问题多廷议解决,对政事有所救正。
至和元年(1054年)八月,进拜同平章事(宰相)、集贤殿大学士。当时中书省任官多近臣举荐,刘沆向皇帝进言指出其三弊:一、近臣保荐,授非公选,多出私门,浮薄权豪之流交相荐举,互以贸易,以致不能选贤任能;二、任人唯亲,造成“当入川广,乃求近地;当入近地,又求在京”,边远贫困之地无人愿去;三、奖罚升迁,“常格虽存,侥幸尤甚,以法则轻,以例则厚,执法者不能持法,多以例与之”,以致赏罚不明。刘沆恳请皇帝能革除这用人上的弊端,使真正有才德的人,能挑选到政府部门中来。仁宗接受了刘沆的奏请,诏令照此施行。
刘沆奉诏,实行三举,革除“三弊”。一、举荐贤才。他反对近臣拉关系,走后门,任用无德无才之人;而他本人则以国家利益为重,大力举荐贤才,为安邦治国尽力尽责。当时欧阳修被谗出守同州(今陕西大荔县),刘沆奏请皇帝把欧阳修留在史馆修书。过后不久,推荐欧阳修担任翰林学士。欧阳修不负众望,与宋祁等到同心协力,终于编修成了一部高水平的《新唐书》。刘沆荐人,不为私利,完全出于公心,他引富弼共政,勉其大展经纶,富弼感激不尽。刘沆罢相后,富弼写了一封信给他,仍不忘此事:“每辱公勉以尽瘁”。弼终身感其恩德。二、强化中央集权。定御史迁次之格,“满二岁者与知州,御史范师道、赵忭,岁满求补郡,沆引格出之”。三、竭力抑制侥幸,深入观察权近的功过是非,“阴持以轩轾取事论者,以此少之”,“沆挟台谏之威。权近畏之。”
刘沆为相,敢于启用贤人,救正时弊,他的这种刚正性格,得罪了那些侥幸谋官者与既得利益者,于是群起而攻。中丞张升上书刊号17条弹劾刘沆。宋仁宗皇帝本性温厚,时人说他“无隔夜之怨”,眼看刘沆被控,便一改初衷,取消革新。刘沆孤掌难鸣,受到内外夹击,便称病求罢,坚卧月余。嘉祐元年(1056年)十二月后,以观文殿大学士、工部尚书知应天府,再后迁刑部尚书,徙陈州(今河南省淮阳)。
轶事典故
(宋仁宗时)刘沆任丞相执政的时候,他故乡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国家的赋税达几十万钱;但刘沆并不知道这件事。当地的官员一连好几任都因为是刘丞相家族而不敢过问。程珦来担任庐陵县县尉时,负责征收赋税,把逃避拖欠赋税的刘沆族人逮捕关入监牢内,责令他们把所欠赋税全部缴清才能释放。有人把这件事报告了刘沆。刘沆说:“赋税不及时上缴,原是我家犯了法,怎么可以叫地方官徇情而不照国家法令办事呢?”就写信给程珦道歉。后来程珦辞官回到京城,刘沆接见,很有礼貌。程珦出来后,对别人说:“刘沆的大量,不是他人能比得上的,是真宰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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